家的沙发上,在她刚刚替他贴好创可贴后,向她求婚了。
孟晚低下头,心慌意乱:“咱们才恋爱三个月,有的人恋爱三年都没结婚呢。”
这是拒绝的意思吗?
陆朝清马上替自己争取:“为什么要跟别人比?别人恋爱三年不结婚,肯定有他们的顾虑,或是工作不稳定,或是没车没房。咱们不一样,我的工作很稳定,你的拉面馆也在稳步扩大,车你我都有,房子,我有存款也有资格贷款,只要你愿意,现在咱们就可以挑楼盘。”
孟晚听了,确实无法在经济、物质方面反驳他。
“性格上呢?”孟晚又问,“咱们还不足够了解对方。”
陆朝清皱眉:“我确信我已经足够了解你了,你对我还有哪方面的不了解?”
孟晚:……
是啊,陆朝清有什么她不了解的吗?他的家庭情况她了解,父母都是理科教授,按照小时候的记忆,陆爸爸很爱笑的,陆妈妈性格与陆朝清类似,不苟言笑显得呆板,反正都是正常人,绝非极品。
家庭、工作、性格,这三大方面,孟晚唯一不了解的是陆朝清的工作,不过,她既没有智商也没有兴趣去了解那么复杂的物理学问。
这么一分析,她与陆朝清好像真的可以结婚了哎。
可就这么简单地答应陆朝清,好像太便宜他了。
孟晚推开他手,扭头哼道:“如果我没怀孕,你会求婚吗?”
奉子成婚的理由,太不浪漫了。
“会。”陆朝清转过她肩膀,语气十分肯定。
孟晚故意问:“为什么?”
陆朝清不懂她这个问题的意义,为什么,当然是因为,“我喜欢你。”
他无比认真地说。
孟晚睫毛微动,忍着笑,继续问:“你喜欢我什么啊?”
陆朝清想了想,忽然抱住孟晚,在她耳边连续地说了起来:“最开始是因为喜欢看你笑,你笑起来特别好看,会让人心情变好。后来,我喜欢你做的蛋糕,喜欢牵你的手,喜欢看你的脚,喜欢摸你的腿,喜欢跟你做……”
孟晚一把捂住了他嘴,脸已经红得不行了。
陆朝清拉下她的手,总结说:“总之,我喜欢你的一切。”
孟晚不信,靠在他宽阔的肩膀问:“我一边开车一边玩手机你就不喜欢,高速超车你也不喜欢。”
陆朝清亲了亲她脑顶:“我是不喜欢,但你都改了,我喜欢你知错就改。”
孟晚心里就甜了下。
“我身上,有你不喜欢的吗?”陆朝清摸着她披散的长发问,这才是今天求婚的关键。
孟晚咬唇。
陆朝清啊,她曾经不喜欢他不合时宜的科普,譬如她向流星许愿,他非要解释那样没用,可事后回忆的时候,她又总会被陆朝清的傻气逗笑。她也不喜欢陆朝清在她开心只想放飞自我的时候管她,但陆朝清绝非事事都要控制女朋友的性格,平心而论,陆朝清每次管她,道理都在陆朝清那边。
这是一个很靠谱的物理系男友。
“我不喜欢你的求婚。”孟晚苦思冥想,终于找到了一处不喜欢。
陆朝清全身僵硬,不喜欢他求婚,也就是不答应了?
“一点都不浪漫。”孟晚闷闷地补充了理由。
陆朝清紧绷的身体顿时松懈了一半,在她脑顶问:“如果我的求婚足够浪漫,你便答应了?”
孟晚等了会儿,才点点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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